各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34号)精神,现就开展我市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有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报。选拔主要对象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上述选拔对象中,被纳入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和武汉市十百千人才工程的人选,可优先推荐,已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不重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推荐数量和程序
按人社部函〔2009〕34号文件精神,今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实行总量控制,我市共选拔推荐4人。各区、各部门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
推荐人选按所在单位隶属关系逐级申报。根据各区、各部门推荐情况,市人事局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出我市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非公有制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区人事部门申报。
四、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4月3日前报送我局。报送材料包括: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最后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8份(武汉人事人才网http://www.whrsj.gov.cn可下载),并附电子版,不要装饰,单独装订。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一页A4纸。 有关涉密人员资料,由上报单位严格审核并明确标出。
3、电子数据。其数据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软件”自动生成。(软件下载地址同上)
4、事迹材料1份。
5、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复印材料不退还,请自留底。(附件材料请不要与登记表一起装订)
联系单位: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王京荣 联系电话: 82402169
电子邮箱:whzj@vip.163.com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